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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双清零”

发布日期:2020-09-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确保按时完成排污许可工作,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体系,海宁市齐心协力、上下联动,严格按照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的任务要求,按照预期目标,于8月30日提前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今年海宁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584张(含限期整改),排污登记10790家,关闭或不予发证3351家,发证和登记任务量占嘉兴之首,发证率和登记率均提前实现“双百”。

一是优化方案,精准施力。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的通知》(海环发〔2020〕24号),建立市镇两级联合审查机制。三次召开各镇、街道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部署和推进会,明确任务分工和相关要求,通报工作进度,倒排工作计划,建立每周工作进展调度制度。

二是加强宣教,应知尽知。在政务海宁、大潮网和生态环境海宁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排污许可证申领通知,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排污登记告知工作。印制《排污许可证申领提醒书》,送达企业,告知相关要求和申报时间节点。全力做好对企指导帮扶工作,分行业、分地区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分12批次组织许可证申领集中培训,覆盖全市涉及发证的所有行业,培训人数达500多人。

三是及时会商,攻坚克难。针对许可证分类有疑问的项目及共性问题,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组织相关科室会商,形成问题解决工作机制。多次召集各镇、街道许可证工作负责人和第三方技术负责人开展工作交流,讨论方式方法,共享经验成效,查找问题短板,积极推动工作进展。

四是创新方法,提质提效。鼓励各镇、街道充分利用社会第三方技术单位支撑力量,开展排污登记和许可证初审,加强质量把关。创新工作方法,开展许可证工作集中办公,进行现场集中填报和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做好调度统筹和指导服务,安排专人跟踪,督促各地做好填报进度实时更新,倒排计划、挂图作战、加班加点,紧盯任务目标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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