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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1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反馈我市尚有50家以上排污单位许可证存在问题。接到信息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排查。通过比对排污许可证库、整改企业库等进行梳理核实,发现存在55家排污单位限期整改未完成、3家排污单位许可证已到期、7家标记为“禁止类”的排污单位仍在生产情况。为此,我市立马进行整改,截至11月底,除6家暂未完成整改工作外(预计年内完成,其中2家因涉及维稳及民生问题未责令停产整治,4家目前已停产整治),其余均已完成。我们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督办排污单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政府职责,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清单下发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整改完成。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三个整改督查工作组,分别由排污许可、督查、执法三位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整改进度进行督促指导,合力推进,限期销号,每周开展一次现场督导工作,下沉覆盖所有涉及整改的镇(街道)。    

三是加大调度宣传。落实周调度等常态化监管措施,每周调度各县(市、区)最新整改进度。采取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宣传,加大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和牢固树立企业“持证排污、自证守法、无证不得排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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