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兴市重大项目招引推进突出贡献拟奖励对象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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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在2020年在嘉兴市重大项目招引推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奖励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20〕10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重大项目招引和推进记功奖励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拟评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为嘉兴市重大项目推进嘉奖集体。 现就拟评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或情况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3-82159862 通讯地址:南湖区祥和路516号 邮政编码:31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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