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行政许可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对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扩展工程三期(封闭工程)等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市区城市防洪扩展工程三期(封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嘉环建[2023]3号

2023年1月 3日

嘉环建【2023】3号.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盐氢能源和工业气体综合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厂界外管道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建[2023]2号

2023年1月 3日

嘉环建【2023】2号.pdf

公告期为2023年1月6日至 2023年1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处室:环评处

联系电话:82512233               传真:82159871

通讯地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

邮编:31400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 嘉兴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