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在嘉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修改意见。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8日

问卷已结束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浙江省2026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

精神,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治理,我局起草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82522175。


        附件: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wps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6日    


发布时间:2026-06-26
截止时间:2026-07-26
姓 名:
手机号:
提出意见和建议:
*

提交成功,感谢您的参与!
跳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