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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积极落实“三服务”活动 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25-08-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根据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最新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现有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为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不断践行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相结合理念,进一步加强企业指导服务和涉工业涂装工序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将环境问题预防端口前移。

一是实地走访。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持续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深入做好源头控制,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营维护,切实抓好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进一步做好环境风险管控。

二是开展座谈。定期召开企业环保业务座谈会,积极倾听企业意见、回应企业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掌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运行情况,尽力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切实指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是专家指导。联合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的有关专家,上门对企业的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环境管理等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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