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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粤海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功能性软包装新材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粤海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功能性软包装新材料技改项目

一期在海宁市丁桥镇镇保路88号现有厂区内实施;二期在现有厂区南侧新厂区(丁桥镇海宁大道西侧、横桥港南)实施。

浙江粤海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主要内容:1、一期原拟新增3条高速印刷生产线、3台高速复合机及配套制袋机、分切机等设备,本项目调整为新增1条高速印刷生产线、1台高速复合机及配套制袋机、分切机等设备,形成年新增3800吨(12312万米,平均宽幅1米)各类印刷制品的生产能力。2、二期原拟在嘉华厂区实施,计划新增10条高速印刷生产线、12台高速复合机及配套制袋机、分切机等设备,现取消建设,本项目调整为在新厂区新增12条高速印刷生产线、14台高速复合机及配套制袋机、分切机等设备,形成年新增46200吨(149688万米,平均宽幅1米)各类印刷制品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处室:环评处

联系电话:82512233传真:82159871

联系地址:嘉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42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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