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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麦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及聚苯乙烯(PS)装置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麦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及聚苯乙烯(PS)装置项目

嘉兴市嘉兴港区乍浦镇雅山西路988号

浙江麦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主要内容:本项目拟将浙江麦堆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原有的年产25万吨工业异辛烷项目、2.5万吨硫酸脂(废酸)回收项目关停,拆除上述项目所属的工业异辛烷装置(2100单元)及废酸回收装置(2200单元)、原料罐组及泵棚、汽车装卸设施、地面火炬、污水处理设施。在拆除后的空地上新建EPS生产装置(包括反应一单元、筛选一单元、配料单元、失败池、反应二单元(二期建设)、筛选二单元(二期建设))、戊烷罐组及泵棚、卸车区、仓库一、仓库二、仓库三、仓库四、仓库五、酸碱罐区、RTO装置、污水处理、粉饼车间等;将原产品罐组及泵棚改造为原料罐组及泵棚,变更储存物料品种;将原循环水站加药间变更为纯水站;中控室、变配电站、化验楼等其它设施均利旧,并根据本项目要求进行内部设备改造。项目厂外建设及改造一条从嘉港石化码头到麦堆厂区的苯乙烯管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及聚苯乙烯(PS)的规模。

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处室:环评处

联系电话:82512233传真:82159871

联系地址:嘉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42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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