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自主公示]G60沪昆高速公路桐乡高桥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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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60沪昆高速公路桐乡高桥段改建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项目 建设内容:工程起点位于屠甸镇沪杭高速长山河大桥西南侧约450m处与老路顺接,起点桩号K116+600。路线向西南方向逐渐偏离现状沪杭高速,于K117+027.500处主线起坡采用高架桥形式,跨越省天然气管线、斜港、屠新线、毛竹港后,于已建成的恒盛锦苑新村安置点南侧经过,进入海宁市斜桥镇。在海宁市境内上跨规划沪杭高速公路海宁联络线,并于交叉点预留设置桐乡南枢纽。路线向西南进入桐乡市境内后避让芝普禅寺、吴家墙门县级文保点,贴近汇丰村历史文化村落南侧布设,之后路线向西平行现状沪杭高速走向,依次跨越规划凤凰大道、乌镇大道、规划人民路后,路线沿中沙渚塘南岸布设,避让高桥集镇,之后跨越迎宾大道。利用规划凤凰大道至迎宾大道桥下地面空间设置地面道路,地面道路由地方单独立项实施。主线跨越迎宾大道后在西侧设置桐乡互通,而后路线向西南跨越省天然气管线和原水管线,于K129+750处主线高架桥落地,然后以路基形式下穿500kV高压廊道和崇楼线跨线桥后接回现状沪杭高速,终点位于沪杭高速骑塘枢纽东侧约650m处与老路顺接,终点桩号K130+301.966。 本项目维持双向八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5米,桥梁宽度41米,与老路设计标准相同。路线全长约13.7km,设枢纽互通1处(由海宁联络线项目实施),一般互通1处为桐乡互通,桥梁12677.5m/7座(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桥)。 建设地点:嘉兴市桐乡市、海宁市 总投资:约71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沿线经过的地表水体,如斜港、毛竹港、中沙渚塘等。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植被、野生动物以及基本农田、景观资源等。 本工程主要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沿线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道路等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其中开挖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本工程沿线敏感点相对较为集中,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进一步减轻其声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既有路面拆除、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对近距离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路面铺浇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油品质量及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道路、桥梁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桥梁钻孔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和泥浆通过管道流入泥浆池和沉淀池,使钻渣和泥浆得以分离,分离出来的泥浆循环利用,钻渣泥浆在沉淀池初步固化后外运处置,不排入附近水体。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交通工程设施生活污水和路面径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回用,路面径流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交通工程设施用房生活垃圾和道路养护时收集的路面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路面垃圾由养护工人收集后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扰动水域,会影响流域水生态。要求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降低对敏感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 运营期主要通过采用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清运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交通工程设施用房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回用。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 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交通工程用房使用清洁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渣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妥善处理。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道路养护垃圾由养护人员带走弃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废水回用;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嘉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浙江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 本工程为高速公路改建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为沪乍杭高铁、杭州机场高铁、水乡旅游线以及沪杭高速扩容等重大综合交通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工程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G60沪昆高速公路桐乡高桥段改建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间(10个工作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桐乡市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8902370 地 址: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锦程路637号1楼西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992602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桐乡市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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