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
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承担环境质量等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
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放射性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指导、协调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