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
非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根据《关于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及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5〕201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享受环保电价的非省统调公用热电联产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2025年第二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对考核结果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公示内容

附件:2025年第二季度非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运行考核内容

三、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及通讯方式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举报联系方式: 0573—82522348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