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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海洋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2021-08-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地表水、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及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并实施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陆源污染物排海。

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调查评价、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公开电话0573—82522065
公开邮箱jxhb0573@163.com
投诉电话12345
传    真0573—82522075
办公时间夏令:09:00—18:00;冬令:09:00—17:30
负 责 人蒲凤莲
办公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会展中心商务楼
邮    编3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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