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污染防治>内设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控与事故调查中心

发布日期:2021-08-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职能

承担生态环境信访与纠纷调处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准备、一厂一档等基础性工作。

承担全市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环保涉稳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与调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指导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和重建。

组织开展环境风险、污染程度评估,预测、预报较大以上环境事件风险。

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公开电话0573—82855818
公开邮箱jxhb0573@163.com
投诉电话12345
传    真0573—82159874
办公时间夏令:09:00—18:00;冬令:09:00—17:30
负 责 人王黎伟
办公地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31400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