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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郑文斌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试行秸秆有条件焚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

自《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秸秆露天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一)助推空气质量改善。将秸秆露天禁烧纳入蓝天保卫战和年度治气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常态化开展夏收、秋收阶段专项巡查,促进空气质量改善。2022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改善51%。

(二)加强农艺政策扶持。出台补助政策,对收集利用给予30-150元/亩补助,对切碎还田给予60-80元/亩补助,对机械化插秧给予80元/亩补助;平湖市还对引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三)推进离田增值利用。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仍是解决当前秸秆出路的主要途径,2022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7.1%,其中肥料化利用79.6%。推动离田增值利用,桐乡龙图粮油合作社通过秸秆纤维化制备秸混颗粒肥,每年新增经济效益1.3万元,节省化肥使用成本4万元。

(四)推动收储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形成集中收储、分散收储、利用主体收储三种模式。平湖市实现跨区域秸秆商品化运营,外销量达2万吨/年;桐乡市以“合作社+企业”模式,建成收储中心3个、收储点15个,收储运能力达3万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课题研究,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基础性调查研究,掌握耕地力提升及病虫害变化等数据,科学分析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影响,充分论证条例修订必要性和可行性。条例修订后,研究出台焚烧条件、范围和程度等相关规定。

(二)持续加强综合利用。强化管理,以禁促用、以用促禁,持续深化秸秆“五化”利用;科学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粮大户按照技术措施规范操作。推进秸秆离田高效利用,做好全量化利用试点,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秸秆快速腐解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使秸秆还田保持科学合理范围。加强调研,探索绿色无烟秸秆焚烧机械研发,推广秸秆纤维化、碳化、生物质全气化技术应用,不断优化秸秆利用结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处室:大气处 陈建挺  联系电话:8252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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