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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治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张晖委员、廖帮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企业环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学法减分制度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环保e企管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可以通过学法积分减少行政罚款金额。截至目前,嘉兴共将10231家企业纳入e企管平台进行监管,有9252家企业领码运用,学法积分在200分以上的企业4家。平台对企业分类精准推送法律法规、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企业浏览学习、挑战答题便可获得积分。通过积分抵扣行政罚款案件,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二)环保管理员制度

海宁市率先试点实施企业环保管理员制度。2021年9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宁市企业环保管理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企业环保管理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目前海宁市政府部门已完成520人次的环保管理员培训,进一步推进了企业环保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三)“首席环保官”制度

南湖区全省首创“首席环保官”制度。2021年8月,南湖区出台《南湖区“首席环保官”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企业“首席环保官”制度。目前,全区共选拔205名“首席环保官”并颁发聘用证书。生态环境部门对受聘的“首席环保官”统一建档管理,构建起“政企联动、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四)生态环境专管员制度

秀洲区试点实施生态环境专管员制度。2021年,秀洲区通过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和镇街自动聘用的方式,在各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专管员试点。2021年,秀洲区对印染、重点化工企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开展常见法律法规培训;2022年,组织全区75家重点企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参加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通过“专职+专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开展企业环保工作自查、自纠、自改,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

二、下一步工作

在南湖、秀洲、海宁的先行基础上,我局将以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责、环管员主动为原则,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开展广泛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理论学习”“考试鉴定”等形式,围绕环保法律法规、“三废”日常管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专业知识,培育一批企业环保管理专业人才,提升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再次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处室:法宣处 朱晓洁,联系电话:8215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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