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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第十三界别活动组(科协):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先行制定我市重点出口产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设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的工作和成效

一是组织企业碳报告编制工作。针对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非碳交易纳入企业),组织相关企业按照相应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要求,编制排放报告,通过系统上报排放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是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印发《嘉兴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助力企业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碳排放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达标创建,邀请专家走访重点排放单位,解决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难题,先后确定24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管理达标单位。积极探索产品碳标签制定工作,与浙江农林大学和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合作,全国首创水果碳标签,入选全省“共富”最佳实践。

三是完善企业碳排放数据服务体系。制定并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研发应用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煤样一链管”平台,开发碳排放量、碳配额余量、碳资产统计查询功能,帮助企业挖掘控排减碳优化空间,有效提升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能力。目前,已服务企业28家,企业用户235人,记录数据5800余条。

四是加强碳足迹领域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开展“重点行业应对欧盟碳边税的对策研究”调研课题,对全市122家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欧盟碳边境税等绿色贸易壁垒对重点行业出口影响情况及企业服务需求;开展全市碳足迹碳标签专题培训会,邀请前沿专家对113家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助力企业有效应对新型绿色贸易壁垒。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推动应对欧盟碳边境税的举措落实落细,鼓励企业在碳排放数据的方法学和核算标准制定领域先行先试;继续深化服务意识,加强对碳足迹领域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企业碳管理意识及风险评估。目前,我局与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下一步将借助低碳中心高端人才优势,邀请领域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帮扶和专业培训,组织企业学习碳管理的知识、法规、政策,提升风险评估能力。

二是建立标准体系。今年5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带领市生态环境局调研走访我市3家出口欧盟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问题,指导并鼓励企业在碳排放数据的方法学和核算标准制定领域先行先试,参与产品碳足迹评价通则、各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指南、大型赛事活动绿色低碳运营指南等相关标准研制,完善碳排放核算、计量体系。

三是推进企业双碳服务平台建设。迭代升级“煤样一链管”平台,完善平台监管功能,增设煤炭供应商信息库和煤样入库信息模块;探索开发模型算法,挖掘日益累计的海量数据,开展智能核查,提升动态发现问题的能力;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建立本土化碳排放基础数据库。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处室:综合处 郭云  联系电话:8215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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