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
|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下属环境监察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共推出3个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7年4月22日前参加工作);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文档,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连同《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269294587@qq.com邮箱。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份、学历、专业、机关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按不少于1:3比例进入面谈环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面谈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PDF《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面谈 面谈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岗位及经历等综合情况。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两年以内的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按选调计划数的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调岗位的匹配性。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转任对象 根据面谈、体检、考察结果,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经讨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党组认为拟选调人员不适合选调岗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六)公示、转任 对拟转任人员在嘉善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可由用人单位在考核人员中重新确定转任人选。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善县嘉善大道58号,联系电话:0573-89103312,联系人:吴女士。 附件: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要求表 2.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要求表
附件2: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