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污染防治>环保动态

嘉兴闭环式管理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嘉兴市制定整改销号工作制度,把督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作为必答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式管理,确保整改任务见底清零。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市共有30项具体问题和10项“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任务。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制度围绕“四明确”制定:明确整改销号责任主体,市整改方案确定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为责任主体,具体承担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销号工作;明确整改销号原则,即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按时完成的原则,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明确销号标准,对有明确时限的、分阶段推进的、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分别明确标准;明确销号流程,在验收认可、媒体公示、台账制作和报备等环节做出详细规定。

同时,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市整改协调联络组还对各牵头单位整改销号情况进行调度,实施动态管理。对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或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移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