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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创新推进“双随机”工作

发布日期:2020-04-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疫情期间执法监管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硬”、“两战赢”的目标,根据《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环执法发〔2020〕1号》和《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创新推进第一季度“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执法检查正面清单。检查对象不同,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通过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涉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且在线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的企业,不纳入本次“双随机”执法监管随机抽查范围,从而发挥好正面清单激励导向作用。

二是明确问题处理方式。处理方式不同,提升环保执法柔度。为避免执法处置“一刀切”情况,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严从重处理,一查到底。对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并及时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但“免于处罚”不等同于“不管不问”和“降低要求”。

三是明确执法检查重点。管理方式不同,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在清单实行期间,除信访举报核实、上门指导服务外,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污染重、风险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则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加大执法频次,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环境隐患较大的行业企业,实现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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