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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环保四字诀 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


5月21日上午,嘉兴港区召开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暨爱国卫生运动推进会,会议要求在全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力以赴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坚决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攻坚战。

港区环保局迅速贯彻会议精神,突出“查、改、清、惩”四字诀,迅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是“查”,港区环保局制定检查计划,对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工业园区内的涉水、涉气、涉固等问题开展检查,重点对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排查污染物收集治理、收集治理设施维护及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管理等情况,重点排查环境保护措施不落实等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改”,对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并严密跟踪督促整改进度,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存在整改困难的企业及时予以服务,借助第三方监理力量帮助整改。

三是“清”,按照“网格化、无缝隙、全覆盖”要求,对可能存在监管漏洞的地区进行清理,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覆盖到每个点位,确保每个问题改彻底、不反弹。

四是“惩”,不断加强环境执法,保持刚性执法高压态势,对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港区环保局累计已出动人员88人次,检查企业37家次,发现环境隐患问题7处,完成整改4处,正在整改3处。目前,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仍在火热进行中,港区环保将持续打好主动仗,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案例一:某企业拆除过程中,扬尘过大,影响周边企业。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拆迁队洒水车零部件故障,故无法正常使用。执法人员责令其尽快修复洒水设备,配合洒水后方可继续开展拆除作业。企业当日下午整改完成。

案例二:某堆场企业因场地验收,擅自将黄沙堆放到一处企业空地。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于5月31日前全部移除该处黄沙,并落实好防尘抑尘措施。企业当日下午全部完成黄沙苫盖,目前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案例三:某个体经营户场地露天堆放废油桶、废包装袋等物品。我局执法人员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个体经营户于5月29日前做好场地清理及整改,该经营户目前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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