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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21-03-1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海宁榜上有名。

海宁,依水而生、因水而美。自古以来,这片沃土之上河道纵横,故得“江南水乡”之名。虽是水乡,但也要节水。海宁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公共管网控制漏损,加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力度,鼓励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倡循环用水,不断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城市节水成效显著,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海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海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海宁市用水计划核定和考核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了完善城市节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及用水的制度体系,为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此外,实行分类水价、差别水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等,运用价格机制促进节水。

2013年,完成农村三级管网改造和市区一户一表改造。同时持续做好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提升、深化分区计量管理,建立供水设施电子信息档案,增强管网管理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管网测漏水平,优化抢修手段,减少漏失时间。2018、2019年度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分别为3.70%和4.92%,远低于行业12%的要求。

2014年起,对自备水用户和亩产效益评价C类企业自来水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17年起,对城区非居民自来水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从用水大户开始逐步扩大覆盖面,至2020年累计已对490余家单位下达用水计划,公共计划用水率达90%。

节水载体是城市节水最重要的力量。截至目前,海宁已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分别42家、19家和20个,2019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覆盖率分别达到57.37%、19.56%和31.28%。

早在几年前,将海绵城市理念引入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建设了浙大海宁国际校区、鹃湖公园、荷园等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020年达到建成区20%面积,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的要求。

2019年,市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是12.2和17.4立方米/万元,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4.49%。

海宁将以此次创建成功为新起点,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水资源管理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等方面深耕细作,强化城镇污水治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品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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