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污染防治>意见建议专栏

关于公开征求《2022年度嘉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五类披露主体”拟定《2022年度嘉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31日。

信函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号市生态环境局法宣处 0573-82159861。

传真:0573-82159874。

电子邮箱:1551726278@QQ.com


附件:2022年度嘉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7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信息表(公示)03.17.xls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祥和路516号 嘉兴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