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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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强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小微企业环境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园区企业准入 2021年12月,市经信局颁布了《小微企业园建设及运营规范》地方标准,规定了入园企业的条件,企业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小微园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节能、环保、安全、产品质量等国家准入标准。同时,根据《嘉兴市小微企业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对企业园区实行末位淘汰制,针对绩效评价连续两年D类的实行退园处理。环保审批方面,对拟建“两高”项目,要求属地在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前,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 “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坚决停批停建。 二、强化企业安全治理 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贸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等方面开展了系列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一厂多租”、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喷涂作业、高温熔融、危化品使用、自建燃气设施、高危仓储储罐等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经信局制定了《嘉兴市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规范化实施细则》,从落实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健全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应急设施、建立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机制四个方面来规范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相关制度。除了属地常规日常管理外,市经信局每年联合建设、应急、消防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专项督查检查。市消安委和市工贸委部署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工业企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亡人和有影响工业企业火灾事故。 三、提升园区环境治理 治水方面,对全市70个有地表水体的工业园区、125个监测断面进行每月水质监测并排名;持续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问题整改,借助无人机/船、三维荧光图谱溯源分析等手段,排查园区河道污染问题;推进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以更高要求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基础建设;通过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果。治气方面,我市坚持以老百姓闻不到臭气为目标,连续三年,累计投入13.7亿元对九大重点区域实施臭气废气治理,在全省率先提出了“五个全”和“3+X”的全新治理措施,为清新园区创建打下坚实基础。今年嘉兴港区、平湖独山港、嘉善经济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等园区都在积极创建清新园区。治废方面,我市创新以“五统一”模式建成覆盖全域的7个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创立“禾小微”品牌,打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最后一公里”,目前已有5236家企业纳入收运范围。 四、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我市持续推进环境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协作为抓手,保持严的主基调,下大力气解决专项领域环境问题。重点检查企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内容。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今年共开展“绿剑2022”危险废物及自动监控领域检查、大气环境检查、排污许可检查等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11个,结合线上+线下检查,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问题,对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同时帮助指导企业发现和改正各类环境问题。上半年各行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1079人次,检查企业4289家次,指导帮扶企业1260家次,立案处罚161起,拟罚款额1161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2起,发现环境问题596个,已完成整改505个。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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