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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不断创优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原有基础上,充分吸纳浙江省和有关地市的做法,并结合执法实际,我局起草了《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时间:2022年8月30日—9月8日。

信函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5楼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法宣处

电话:0573-82159861。

电子邮箱:1551726278@QQ.com

附件: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0日

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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