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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573935T/2023-00028 文号: 嘉环发〔2023〕71号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12-28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64-2023-0006
嘉环发〔2023〕71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损害小微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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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嘉兴市生态环境损害小微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司法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水利局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8日



嘉环发〔2023〕71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小微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流程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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