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污染防治>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8-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关于推荐2023 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浙治水办函〔2023〕17 号)要求,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单位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审查,拟推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等7个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蒲凤莲等6名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13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9:00—18:00)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以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3-82151937

地址:嘉兴市国际汇展中心商务楼3楼307室

附: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嘉兴市治水办

2023年8月7日

附:

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秀洲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海盐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二、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蒲凤莲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戴琪悦  嘉兴市水利局

崔英辉  嘉源集团

钟  舅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金益锋  嘉兴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程晓霞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附件:

关于全省“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