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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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荐2023 年度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浙治水办函〔2023〕17 号)要求,在各县(市、区)、市级有关单位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审查,拟推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等7个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蒲凤莲等6名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13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9:00—18:00)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以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3-82151937 地址:嘉兴市国际汇展中心商务楼3楼307室 附: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嘉兴市治水办 2023年8月7日 附: 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一、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秀洲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海盐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二、全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蒲凤莲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戴琪悦 嘉兴市水利局 崔英辉 嘉源集团 钟 舅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金益锋 嘉兴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程晓霞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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