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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杨晓霞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一)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开展会商研判、协调服务等工作。指导秀洲区率先开展“五声共治”试点,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统一施策、协同处置的共治格局。

(二)强化部门协同治理。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设立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对各信访问题逐一销号闭环,已完成60%问题整改销号。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加强学校周边巡查检查,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开展市区广场舞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推动部门协同治理,竖立显示屏18块、公告牌42块。

(三)深化噪声智慧监管。建立嘉兴市智慧环保噪音监管平台,通过“一平台、多应用”模式,实现噪音污染防治“精确监测、精密溯源、精妙控制”,为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提供数据保障。

(四)注重舆论宣传引导。把《噪声法》宣传贯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全过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要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注重培训教育,《噪声法》实施以来,先后组织各级《噪声法》培训30余次,累计培训人数1200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结合市人大检查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声十条”制定,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法各项措施尽早落地。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梳理提出可操作的部门职责及执法责任分工方案,供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谋划部署,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间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认真落实协调机制议定事项,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快推动污染防治。提升数智监管能力,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自动监测站点布设。推进宁静小区国家试点工作,探索系统治理经验,切实提升我市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大气处 陈建挺  联系电话:8252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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