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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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月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修订环保标准,适应技术发展环境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有关工作情况 (一)标准、政策文件制定情况 生态环境标准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技术要求,政策文件是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近年来,我局出台《工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3304T110-2024)《县域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平原河网地区》(T/JSXHBLHH001—2023)》等标准,印发实施《嘉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嘉兴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为推进嘉兴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活性炭吸附技术 经过排摸全市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基于在VOCs治理中,活性炭吸附是一种成熟、简单易行、治理成本低、适应范围广的处理技术,我局在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后得出,规范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行管理,监控活性炭使用全生命周期,建设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是确保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效率、提升中小微企业治理成效、降低企业治理成本的最佳方案,并编制印发《嘉兴市活性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推进海盐、秀洲、南湖先行先试,形成全市统筹谋划部署、鼓励试点先行的总体格局。 推行活性炭吸附技术,一方面提升政府部门的治理能力,根据目前全市一年近6000吨的更换量,预计可削减VOCs排放量600吨,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2.4万吨,助力减污降碳;另一方面实现企业降本增效,根据估算,采用活性炭再生模式,比采用危废处置、更换新炭的老模式,换炭费用节约近50%左右,对采用绿岛模式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建设费用还将节约近4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建议中所提及的,我市在文件政策审查、充分调研企业现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我局将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多措并举做好标准、政策文件的实施工作。 一是强化前期调研的深度。加强前期背景调研,对拟出台的标准、政策文件,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是拓宽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广度。通过线上线下多措并举的方式,在线上通过局官网、中国嘉兴等平台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开展多轮专家座谈,对涉及的行业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的实效。 三是加强宣传的力度。充分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会,组织行业企业集中性学习政策性文件,提升其专业素养,强化对标准文件的运用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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