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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李永宪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嘉兴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碳交易市场工作进展

(一)全国碳市场建设情况

全国碳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碳排放的政策工具,是重点排放单位对国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进行交易的市场。相比通过传统的行政手段推动碳减排,碳市场通过配额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推动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并利用市场机制发现合理碳价,为企业碳减排提供灵活选择,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同时带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是促进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低碳化、长期化的有效方式,为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碳减排关系提供了有效途径。全国碳市场运行主要包括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与清缴,市场交易监管等环节。纳入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需每年核算并报告上一年度碳排放相关数据,并接受政府组织开展的数据核查,核查结果作为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和清缴的依据。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管理规则,加强对地方碳排放配额分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的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等相关活动,并进行监督管理。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年度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一跃成为全球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截至2024年5月,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4.57亿吨,累计成交额262.26亿元,全国碳市场价格从2024年初的70元/吨一路上涨至100元/吨左右。

(二)嘉兴市碳市场工作情况

浙江省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合计141家,嘉兴发电企业合计29家(燃煤电厂27家),占全省电厂排放量的17%左右,其中年度排放量超过100万吨的企业共7家。此外,目前我市非发电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数量为43家,涵盖化工、建材、钢铁、造纸等重点行业,未来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扩容,我市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提升。

在全国碳交易市场方面。嘉兴市积极配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相关具体工作。聚焦我市发电企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在全国率先研发应用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煤样一链管”平台,开发碳排放量、碳配额余量、碳资产统计查询功能,提高企业碳排放数据分析能力,帮助企业挖掘控排减碳优化空间。上线每日煤样检测任务提醒、信息化存证提醒功能,降低企业违规风险,有效提升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能力,为减轻企业第二履约周期配额清缴负担,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平台已服务用户270人,记录例行任务1.5万条,入厂煤数据300余条,皮带秤数据8.8万条,煤量录入1.4万条,二氧化碳在线监测2.2万条。全市发电企业第二履约期碳排放配额盈余量较第一履约期增加128.22万吨,碳排放配额收益增加近1亿元。

在碳普惠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方面。2023年,嘉兴市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关于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申请的请示,并获复函同意。自获省级试点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出台《嘉兴市碳普惠减排量审核与核证指南(试行)》、《嘉兴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指南(试行)》、《嘉兴市碳普惠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规范碳普惠交易试点工作流程;组建嘉兴市碳普惠专家库(共33人,涵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业、居民生活、减污降碳等领域),发挥专家人才在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等工作中的服务推动作用;搭建碳普惠交易平台,于2024年1月正式上线。目前,全市共备案6个碳普惠方法学(1个省级方法学,5个市级方法学),涵盖农林碳汇、交通、可再生能源、减污降碳等领域。2024年1月,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与浙江万泰特钢有限公司达成了我市首笔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累计交易435.4吨二氧化碳。嘉兴市铁投集团中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首期1688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已在平台备案登记,减排量产生的收益将折算成碳积分发放至用户,实现减排收益普惠大众。

二、关于提案问题的分析

(一)碳交易市场活跃度低导致碳价不高。全国碳市场由生态环境部建立,碳价属于市场行为,市级层面负责指导企业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该问题近期不能解决。全国碳交易市场价格波动属于市场行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利用市场机制发现合理碳价,为企业碳减排提供灵活选择,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同时带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实现相关企业更低成本减排。2024年以来,全国碳市场从年初的70元/吨一路上涨至100元/吨左右。预计全国碳市场价格未来将进一步上涨,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使得碳排放权交易不再仅是环保政策的一部分,而是上升为国家经济和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碳价也因此水涨船高;二是相比第一个履约周期,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收紧,供给减少,需求增加,同时市场预期未来配额发放也会收紧,这也是碳价上涨的现实基础;三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容在即,给碳价上涨带来较大预期。

(二)碳排放权总量设定的不确定性问题突出。碳排放权总量设定由生态环境部进行分配,市级层面负责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该问题近期不能解决。目前全国碳市场通过配额管理制度控制碳排放,碳排放配额是国家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由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和第二履约周期(2021-2022年)采用基于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的行业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拥有各类机组的配额数量,加总确定全国配额总量,通过预分配和核定分配两个阶段全部免费发放。据初步测算,我市第二履约期的29家发电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量我占全市碳排放量比重超65%,相比第一履约期,碳配额收益增加近1亿元。

(三)初始碳排放权分配尚未形成共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目前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但是随着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该问题可以阶段性解决。2024年3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实施方案》,提出以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管理为重点,同步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等基础任务和配套制度建设,加快形成碳排放双控浙江模式。嘉兴市近年来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目前已经编制2010年—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通知适时开展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编制工作。成功举办全省首个大型“碳标签碳足迹”专题培训会,并分领域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开展光伏、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题培训,助力我市出口企业有效应对新型绿色贸易壁垒。

(四)碳市场领域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该问题可以解决。近年来,嘉兴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升人才集聚度,为加快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与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嘉兴市发展规划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实行长期项目合作,发挥三家技术单位优势高端技术人才优势,召开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帮扶培训、碳交易纳入企业、非碳交易纳入企业人才培训,为我市碳相关行业专业队伍建设提供专业谋划。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做实做细碳普惠交易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参与意愿。鼓励地方引导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大气、水、固废等环境领域的碳普惠方法学和减排项目;积极探索将碳普惠减排量交易与嘉兴市“两高行业”纳入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实现、新上项目环境准入结合,将碳普惠减排量纳入“亩均论英雄”碳排放量核算抵扣范围;积极扩展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引导和鼓励非碳交易纳入企业、“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单位、低(零)碳试点建设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优先采用购买碳普惠项目抵消碳排放;探索购买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与其损害生态环境等价的碳普惠项目,来抵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将赔偿金定向补偿给赔偿权利人用于生态修复。

二是迭代升级“煤样一链管”平台,强化碳排放审核与监测。完善平台监管功能,增设煤炭供应商信息库和煤样入库信息模块;鼓励企业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全市26家企业煤炭消耗量排名、碳排放量排名、碳配额余量排名等数据均可在平台中运算及展示,实现碳排放数据全面监管和碳配额统一管理。探索开发模型算法,开展智能核查,鼓励企业安装皮带秤数据自动上传系统。提升动态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碳排放数据实现在线监测。6家企业已安装二氧化碳在线监测设备,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浓度实时监测。平台将自动核算的碳排放量数据与在线监测浓度计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互相校核,探索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新路径。

三是探索多样化碳金融产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与金融部门对接,实现碳配额数据共享,为碳配额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产品提供数据支撑,更好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一方面,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机制。推动举办政银企绿色融资对接活动,深化金融顾问服务机制,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投融资需求对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园区提供融资支持,加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另一方面,创新开发碳普惠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将重点用能企业(项目)碳表现作为授信审批重要依据,大力发展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绿色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创新开发碳普惠等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深化碳数据运用,实现生态信用向金融信用转化。

四是提升发电企业基层员工专业能力,培育碳领域专业人才。发挥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嘉兴市发展规划院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高端人才优势,按照《嘉兴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质量达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深入企业帮扶指导,进行基层员工采、制、送、存与煤样分析等基础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提高皮带秤精确度,解决煤炭计重准确性问题等。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8215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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