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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陈子强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型活动、大型会议中推行零碳行动,助力碳普惠市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举办大型零碳活动会议的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成功举办了多场零碳会议。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浙江嘉兴主题活动通过购买丽水市龙泉县375吨核证碳汇减排量,抵消了在活动期间交通、餐饮、住宿、场地和废弃物处理五大方面产生的碳排放量,实现中国农民丰收节嘉兴主场活动碳中和。2022年乌镇峰会通过减少举办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与会交通工具采用新能源、会议用电采用光伏发电、电子稿件取代一次性纸质稿件)及植树造林活动中和会议的380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由我市承办的2023年浙江省减污降碳现场会通过企业(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捐赠国家碳市场排放碳配额的方式抵消了会议产生的24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成功实现会议碳中和。目前,我市“两会”已全面推广无纸化会议、公共交通出行、会场规范用电等绿色举措,为打造零碳会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展现了我市在绿色发展道路上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

二、我市活跃碳排放交易的工作和成效

2023年3月,嘉兴市向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关于开展碳普惠体系建设试点申请的请示,并获复函同意。自获省级试点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部门职责;出台《嘉兴市碳普惠减排量审核与核证指南(试行)》、《嘉兴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指南(试行)》等制度文件,规范碳普惠交易试点工作流程;组建嘉兴市碳普惠专家库(共33人,涵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业、居民生活、减污降碳等领域),发挥专家人才在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等工作中的服务推动作用。

搭建碳普惠交易平台,于2024年1月正式上线。个人、企业、组织可通过平台了解中央、浙江省以及嘉兴市碳普惠制度及政策,未纳入国家碳市场的企业依托平台可了解全国碳市场碳成交价格变化趋势,各方可通过自愿购买嘉兴市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用以抵消大型会议活动、企事业单位、个人行为等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通过交易机制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

目前,全市共备案6个碳普惠方法学(1个省级方法学,5个市级方法学),涵盖农林碳汇、交通、可再生能源、减污降碳等领域。2024年1月,嘉善县姚庄镇人民政府与浙江万泰特钢有限公司达成了我市首笔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累计交易435.4吨二氧化碳。嘉兴市铁投集团已完成减排量核算报告初稿待专家评审,预计将产生1000吨左右核证减排量,减排量产生的收益将折算成碳积分发放至用户,实现减排收益普惠大众。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打造“零碳会议”新典范,推动会议绿色之风。我们将继续深化绿色办会理念,加大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力度;出台《嘉兴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鼓励活动主办单位使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开展碳中和,着力打造“零碳会议”典范。具体而言,我们将进一步推广无纸化会议系统,优化会议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消耗;鼓励更多参与者使用公共交通、骑行或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交通碳排放;加强会场节能管理,采用更加高效的照明、空调等节能设备,减少能源消耗。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致力于将零碳会议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细节中,为打造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会议环境贡献力量。

二是深化碳普惠交易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参与意愿。鼓励地方引导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大气、水、固废等环境领域的碳普惠方法学和减排项目;积极探索将碳普惠减排量交易与嘉兴市“两高行业”纳入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实现、新上项目环境准入结合,将碳普惠减排量纳入“亩均论英雄”碳排放量核算抵扣范围;积极扩展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引导和鼓励非碳交易纳入企业、“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单位、低(零)碳试点建设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个人优先采用购买碳普惠项目抵消碳排放。

三是加强对捐赠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建立激励和认证机制。加强对捐赠企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按照要求开展碳中和工作。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企业的碳中和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捐赠的碳指标得到有效利用。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企业在碳中和行动中的作用和贡献。通过宣传成功案例、经验做法等,提高社会对企业参与碳中和行动的认识和认可度,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于在碳减排和碳中和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税收优惠、荣誉认证等奖励。

四是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深化“光盘行动”“光瓶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公共机构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做好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的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抓实结果运用,抓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是弘扬勤俭节约文化,涵养绿色低碳风尚。抓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公共机构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借助“嘉里好管家”公众号平台,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引领的宣传阵地,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8215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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