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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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宪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环境涉污企业环保管理员执证履职及考核评价制度(办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首席环保官”制度。南湖区全省首创“首席环保官”制度。2021年8月,南湖区出台《南湖区“首席环保官”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企业“首席环保官”制度。目前,全区共选拔217名“首席环保官”并颁发聘用证书。生态环境部门对受聘的“首席环保官”统一建档管理,构建起“政企联动、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生态环境专管员制度。秀洲区试点实施生态环境专管员制度。2021年,秀洲区通过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和镇街自动聘用的方式,在各镇(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专管员试点。2021年,秀洲区对印染、重点化工企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开展常见法律法规培训;2022年,组织全区75家重点企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参加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通过“专职+专业”的生态环境专管员开展企业环保工作自查、自纠、自改,推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 (三)环保管理员制度。海宁市率先试点实施企业环保管理员制度。2021年9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宁市企业环保管理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企业环保管理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目前海宁市政府部门已完成1350人次的环保管理员培训,进一步推进了企业环保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二、下一步工作 1.在南湖、秀洲、海宁等地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我局将以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责、环管员主动为原则,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开展广泛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理论学习”“考试鉴定”等形式,围绕环保法律法规、“三废”日常管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专业知识,培育一批企业环保管理专业人才,提升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2.经与人社部门对接,全市拟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污水处理工、环境监测员、碳排放管理员等涉及企业环保安全管理类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相应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享受一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朱工,联系方式:8215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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