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听证会公告(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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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公安局拟于2025年2月下旬组织召开在嘉兴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2名,其中企业或市民代表6名(持支持或不支持意见代表各3名);专家学者3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市信访局)1名;社会组织(市环保联合会)1名。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20名。 (三)新闻媒体。不限。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企业或市民代表,通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其中持有支持或不支持意见中各选3人);当报名人数等于或不足规定人数时,报名人员即为参加人。 2.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和嘉兴市公安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旁听人员 通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 (三)新闻媒体记者 邀请当地主要媒体,其他媒体通过自愿报名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嘉兴市区居民(县(市、区)居民或市域外居民须提供经常往来嘉兴市区的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以工作单位名义报名,需提供其生产经营业务与本次听证内容有关联性。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部分身份证号段等)。 4.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市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并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号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部分身份证号段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2.网络报名: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工作单位名义报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新闻媒体记者,请携带记者证原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 地点: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3楼308室。 联系人:张孝坤 联系电话:0573-82522357 2.网络报名: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https://sthjj.jiaxing.gov.cn/)或嘉兴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s://gaj.jiaxing.gov.cn/)下载相应的《报名表》或直接按照本公告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包括正反两面)拍照或扫描;以工作单位名义报名,将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拍照或扫描,同时将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包括正反两面)拍照或扫描(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要授权委托书);新闻媒体记者报名,请将记者证原件拍照或扫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995708242@qq.com,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市区限摩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以及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将在第2号中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方案 2.报名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听证稿)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在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实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市区三环线(不含)以内区域。 二、限行时间 当日22:00-次日6:00限行。 三、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一)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区域有通行需求的,可以至交警支队一大队或二大队申领通行证。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特此通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 2025年**月**日 《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当前,摩托车夜间炸街扰民情况高发,市民反映强烈,据不完全统计,仅2024年,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信访、投诉273件。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打击、行政处罚等手段,但受到客观情况影响,效果不尽如人意。部分大排量摩托车原装出厂即带有“运动模式”,在目前法律法规、技术手段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有必要对大排量摩托车实施限行措施。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遏制大排量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实施限行措施。 二、起草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根据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向社会公告,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主要内容 (一)限行对象:在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实施限行措施。 说明:一是电动摩托车基本无噪声污染,不采取限行措施;二是经公安交警声压检测设备相关数据分析,250ml及以上排量两轮普通摩托车声压数据相对更高,综合保障声环境和摩托车出行两方面需求,我们认为以250ml为限行标准较为合理。 (二)限行区域:市区三环线(不含)以内区域。 说明:按照《嘉兴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市区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二类及以上声环境功能区主要集中在三环线以内区域。 (三)限行时间:当日22:00-次日6:00限行。 说明:考虑到“炸街”车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主要集中在夜间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四)法律责任:本通告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说明:具体施行时间,以正式通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1.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在限行时段、区域有通行需求的,可以至交警支队一大队或二大队申领通行证。2.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说明:目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在优化网上通行证办理机制,可以确保限行措施和网上通行证申请同步实施,具体通行证申请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制定,原则上是尽量方便正常使用大排量摩托车的驾驶人。 四、起草过程 2024年7月起,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经多次会商,形成初稿,并于2024年8月23日,邀请省内相关专家召开论证会,认为市区限摩法律依据充分,限行对象、时间、区域基本合理,可以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下一步工作。 《通告》(初稿)编制完成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公安局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书面征求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和生态环境分局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和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65条,经归纳梳理及会商研究,形成反馈意见10类,采纳2类、部分采纳2类、不采纳6类。相关采纳情况已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详情见征求意见汇总表。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
附件2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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