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信息变更、无法披露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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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嘉兴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信息变更、无法披露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嘉兴市南湖区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504,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网络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至598216979@qq.com,联系电话:0573-82159849。 附件: 1.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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