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生物能源(浙江)有限公司50万吨/年工业级油脂制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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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蓝鲸生物能源(浙江)有限公司50万吨/年工业级油脂制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50万吨/年工业级油脂制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项目,含酸性水汽提、溶剂再生。所需的氢气、辅助公用工程等均依托三江嘉化集团。 建设地点:原嘉兴以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占地规模约115亩。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20424.08万元。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72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年运行8000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表1 本项目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②本项目排放的NOx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③本项目排放的NMHC叠加后的短期浓度(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④本项目排放的NOx叠加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⑤在废气处理装置失效的非正常工况下,但是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小时落地浓度贡献值出现超标现象。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控制非正常工况的产生,若有此类情况,需要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⑥本项目有一定异味,在飘散能力较差,且本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远。可以认为本项目对周边敏感点和厂界恶臭基本无影响。 ⑦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①建设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外排废水经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海,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及海域。生产过程进入附近地表水的主要为清净雨水等清下水,正常情况下对附近地表水水体影响不大。 ②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正常工况下废水收集池泄露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经计算,非正常工况下,本期废水收集池泄露会对周边区域浅层地下水和下游地下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按照本报告及当地环保要求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制定废水收集池破损检查制度,将废水收集池可能性破损进而影响下游敏感点地下水的水质的危害降到最低。 (3) 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限值。 (4)土壤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沉降对评价区域内表层土壤质量影响不大,本项目实施后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同时本报告要求企业严格做好易污染区域地面的防渗、防漏及防腐保护,并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一旦发生设备破损泄漏或地面防渗层破坏,应及时检修,必要时停止生产,将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并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后续的维护或修复工作。 (5)固废影响:项目建成后,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是罐区储罐及物料输送管道等,项目涉及生物柴油、生物航煤油、加氢催化剂、等多种危险物质,有一定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本报告要求企业从生产、贮运、三废治理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全厂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企业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启动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企业现状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2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蓝鲸生物能源(浙江)有限公司50万吨/年工业级油脂制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选址位于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内的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园区总体规划等的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功能区要求;另外,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项目周边公示栏张贴公示以及网站公示的形式,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的行政村雅山社区进行了公告张贴,报告张贴照片见图1。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月18日~2月1日。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蓝鲸生物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平海路西侧 电话:13511308128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17号506 电话:13958178748 (3)当地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嘉兴综合保税区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五楼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4)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502办公室楼 联系电话:0573-82319756
公告发布单位:蓝鲸生物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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