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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5-03-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嘉兴市连续三年夺得大禹鼎“银鼎”,获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优秀市”,南湖科技治水获《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经验获全国推广,生态环境部四位部领导8次调研指导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并给予了肯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系统施策抓攻坚,环境质量改善得到新突破。治水实现“五个百分百”。实施预警断面重点管控,开展“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排查入河排口15万余个,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断面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3个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交接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率均保持100%。推进全国水生态修复试点城市建设,累计完成2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17亿元,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一期)试运行,南湖区湘家荡入选首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推动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3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嘉兴港区化工园区污水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获黄润秋部长批示肯定。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提档升级,新增第二批省级星级园区5个,数量列全省第一。实施入海河流水质改善行动,试点开展上塘河、盐官下河全流域总氮总磷监测和污染物溯源分析,在全省率先实施入海河流污染物通量监测。开展美丽海湾建设,稳步推进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和钱江潮源湿地工程建设。空气质量实现“双改善”。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提前完成“三大”减排项目1435个,PM2.5平均浓度2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2%,圆满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出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政策,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5615、1785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建设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410路。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积极采用电能、天然气替代,淘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3台,推动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产品更新改造36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11台。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培育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B级、引领性企业34家。完善废气治理活性炭集中再生公共服务体系,将920家中小微涉气企业纳入体系。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5次,对521家企业开展政企协商减排,实现多级应对管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全省第一。“嘉家收”废旧商品回收经验做法和“无废”创建成果共享工作入选生态环境部工作简报。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危废填埋率列全省第一,危废全周期闭环监管模式获胡伟副省长批示肯定,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案例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发挥“土郎中”服务品牌,率先联合自然资源、经信部门开展土壤污染联合帮扶,在嘉善县揭牌全省首个省级土壤环境长期观测基地,桐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入选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简报。落实优先监管地块现场污染防控要求,稳步推进监测、管控等工作,115个地块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93个地块已完成监测管控。噪声信访数量稳步下降。出台噪声案件查处指南、夜间施工和广场舞噪声管理指导意见等配套制度3项,针对重点信访件开展会商4次,推进省、市投诉举报件整改销号38件。实施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静音行动”,加大违法鸣号、非法改装车辆和“炸街车”打击力度,查处“飙车炸街”违法1795起,刑事拘留3人,涉噪环境信访同比下降21.69%。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建设宁静小区52个,其中平湖2个宁静小区国家级试点顺利通过验收。

一年来,我们坚持改革创新激活力,助力经济发展得到新提升。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加快推进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入选省级试点和标杆项目数量列全省第一,省级试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承办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培训班。在全省率先建成碳普惠交易应用平台,成功签约4笔碳普惠交易,备案21个碳普惠方法学。率先试点“两高”行业碳准入评价,强化项目碳排放源头管控,完成376个碳评项目审批。迭代升级“煤样一链管”平台,探索入炉煤量实时监测,实现煤炭消耗量实时自动获取。建立嘉兴市本地化光伏产业全生命周期清单前景数据集,数据清单条目预计超1000条。拓宽“两山”转化渠道,举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专题研讨班,培育典型案例120个,推动开展运河流域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服务重大项目落地。争取省以上财政预算资金支持3.185亿元,列全省第一;建立“两重”“两新”项目库,谋划储备项目94个,总投资469.8亿元,列全省第一;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入选省第三批“两新”项目。深化“双评合一”制度改革,秀洲区创新提供“亿元库”项目“评证四同时”服务,全市共审批完成嘉兴石化等35个十亿投资项目和乍嘉苏改扩建等19个省“千项万亿”工程。加大资源要素保障,稳步实施总量减排,上报重点减排工程375个,全省率先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富余排污权核定,完成131家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核定报告编制,盘活企业富余排污权流转94笔,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金额36.59亿元、占全省20%以上。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交易试点工作,嘉善县完成全国首批跨省域排污权交易。组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数量列全省第二,嘉兴港区作为首批国家级清洁生产试点顺利通过评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将193家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在全省首创执法观察期,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6起,减免罚款1598.915万元。积极推广学法积分抵扣罚款制度,参与学法企业达到4262家,抵扣罚款59.62万元。持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市局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突出表现单位。

一年来,我们坚持守牢底线补短板,维护环境安全得到新巩固。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以赴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接收转办信访件203件,数量较第二轮央督信访件总量下降13.6%,是全省数量最少的3个地市之一。迅速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编制和立行立改,23项反馈问题均按序时推进,203件交办信访件完成整改169件,跨界河湖共治案例入选省级生态清单优秀案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嘉善碧云花园、红菱村入选2024年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海盐县陈其昌:为百姓留住百鸟争鸣”获评省级优秀案例,实现我市省级体验地和优秀案例零的突破。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碳汇代偿、劳务代偿、分期付款赔偿方式均实现零的突破。全市办结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和金额均列全省第一,1个案例入选长三角区域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坚持执法“严”的主基调,规范日常执法监管,案卷评查问题发生率全省最低。持续开展“绿剑”“两打”以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整治等专项行动,下达处罚决定400起、处罚额402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涉刑案件21起,数量居全省前列。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省率先实现化工园区事故废水多级防控体系全覆盖,全面梳理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试点“浙里辐安”夯实放射源监管,在海盐县承办“浙里辐安”40周年主题活动,促成与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原子能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海盐同位素产业园辐射实战化应急演习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批示肯定。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5年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美丽嘉兴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体系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推动美丽嘉兴建设走深走实、攀高跃升。

主要目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和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定目标。

——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5%以上,无劣Ⅴ类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率和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达到省定控制目标。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80%。

——地下水与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地下水国考点位Ⅴ类水个数不超过3个,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保持3.5%以下。

——声环境质量方面。新建60个宁静小区,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省定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碳排放强度降低4.48%以上,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力改善空气质量。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完成减排项目500个以上,加快水泥、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石化、玻璃行业环保创A,实施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治提升、VOCs源头替代项目,中小微涉气企业活性炭集中再生达到1350家以上,开展储油库等5类油气回收设施升级改造。推进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快新能源货车应用,推动燃煤火电、石化等重点行业和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清洁运输,全市域执行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政策,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3000辆、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1450台。清零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完成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低效落后设备更新改造,加快玻璃行业高污染燃料清洁替代。提升秸秆露天焚烧“1530”闭环处置率。深化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加强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落实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持续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完成市本级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

2.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开展国省控断面水生生物调查,推进基于“三水统筹”的平原河网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加大城市重点水体排查力度,完成黑臭水体和返黑返臭风险点治理,打造“美丽水细胞单元”。强化地表水重要水体清单化管控,印发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完成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推进市区水源生态湿地运维提升、海盐县千亩荡水源地提升等工程建设。推进化工园区专业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累计打造6个以上省级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启动南湖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二期)建设,制定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培育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和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水体藻类预警防控。

3.深化重点海域治理。实施杭州湾嘉兴海域生态修复提升行动,加强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和区域联动。加强4条入海河流总氮管控,开展入海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强化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督管理。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加强海洋垃圾巡查和监测力度,指导督促沿海县(市)做好海洋垃圾清理工作,推动“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提质扩面。

4.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控。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全面落实暂不开发利用地块污染管控要求。推进秀洲区、平湖市、海盐县地下水省控区域监测点建设,实现省控区域点位县(市、区)全覆盖。开展“一区两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问题整治和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与监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增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8个。推进桐乡市、嘉善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5.强化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监管。推进全域“无废城市”高标准建设,开展“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探索无废市域铁路建设,培育6个“无废集团”和2个“无废商业街区”,推动南湖区垃圾焚烧飞灰2.5万吨综合利用项目尽快落地。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评估和经营单位分级评价,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加强危废数字化全过程闭环监管。强化新污染物源头管控,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6.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推进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国家级试点,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应批尽批、能快则快。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探索建立制革、化纤、印染等3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智慧辅助审核制度。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证常态化抽查。推进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加大排污权要素保障力度。抢抓“两新”“两重”政策机遇,拓宽项目储备,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行动,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推进EOD项目入库实施,规范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审核与验收。推送自动监测数据短时超标、治理设施短时未正常运行等预警短信,提醒企业及时整改。

7.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加快推进国家级减污降碳试点城市建设任务,累计打造85个以上标杆项目,探索实施发电、造纸、化工、钢铁、建材、石化等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减污降碳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形成项目绩效核算方法和标准体系。深化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以光伏和纺织行业碳足迹为基础,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碳足迹因子库,搭建碳数据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联合金融机构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和评估体系研究。

8.深入推进美丽嘉兴建设。健全美丽嘉兴建设推进机制,推动美丽嘉兴建设和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联动衔接。深化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开展“十四五”规划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细化“十五五”目标指标。开展“811”生态先行示范行动,深入打造“秀水泱泱”平原河网生态修复先行地示范品牌,提炼一批有影响力的实践案例。

9.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基地建设,探索项目化替代修复路径。加大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完成全市生态红线遥感监测。推进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和体验地等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完成3个保护地评估工作。承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公益行动启动仪式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

三、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10.高标推动问题整改。深化县(市、区)生态环境问题“画像”,抓好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重点行业排查整治提升,完成玻璃制造、化工、电镀等3个行业整治提升。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领导干部包案下访,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

11.规范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环境管理数据排查分析,推动非现场执法和触发式精准执法,拓展延伸“综合查一次”。组织执法大练兵,开展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移动源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化部门行刑衔接联络员制度,落实涉刑案件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开展省级执法规范性提升试点工作,深化案卷评查、执法稽查等内部监督。

1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辐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同位素产业园辐射感知网络建设。迭代“浙里辐安”应用,推进同位素产业园监管模块开发应用。加强废旧放射源和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排放监管。修订嘉兴市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操作手册。在海宁市开展2025年度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13.提高应急防控能力。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落实环境应急协调机制。开展京杭大运河、太浦河流域风险评估,深化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和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危化品道路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坚决守牢不发生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底线。

四、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4.完善地方标准与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求收集、计划安排、研究发布、应用评估的全周期工作机制。制定《平原河网水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出台实施市区大排量摩托车夜间限行措施。研究修订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立法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15.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5年工作计划,打造更多改革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建设试点,制定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迭代升级“美丽嘉兴”平台,推动市级部门数据共享。推进“监测一链管”试点,加快移动源监管、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智能管控系统等应用开发。

16.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加大科技帮扶力度,积极申报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强化项目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建强“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控以上地表水自动监测全覆盖。推进人工智能在实验室分析、自动监测站运维等领域的运用。举办第二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服务。加强生态文明教育阵地建设,深化志愿者品牌,开展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新闻发布,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

一、推动制定修订的地方标准与行政规范性文件

1.平原河网水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2.嘉兴市生态环境从重、从轻与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修订)

3.关于在市区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二、推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

1.嘉兴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2.嘉兴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3.嘉兴市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三、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

1.深化国家级减污降碳城市试点建设

2.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试点城市建设

3.推进国家级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

4.开展国家级电磁辐射排污许可试点

5.推进全国一体化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建设试点

6.推进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7.推进省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性提升试点

8.推进省级试点重点工业园区碳监测试点

9.开展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

10.深化省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11.开展危险废物数字化全过程闭环监管试点

12.探索研究食品行业高碳废水协商排放

四、举(承)办或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

1.全市美丽嘉兴建设推进大会

2.2025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公益行动启动仪式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浙江主场活动

3.六五环境日活动

4.全省生态环境信息及网络技术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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