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公示]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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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是嘉兴快速路十一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作为连接城区与海盐的快速射线工程的一期工程,不仅完善了嘉兴市域快速路网,同时打通了嘉兴至海盐的快速化通道,加强了嘉兴同海盐之间的联结,对推动市域一体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 (2)项目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总投资:330000万元 (5)计划工期:36个月 (6)建设内容:本项目全部位于海盐县域,起点位于南湖区与海盐县界,桩号为K11+517.035,利用既有嘉南公路设高架,沿线上跨C236、X601、规划永泰路、规划创新路、规划海盐大道,终点位于盐于公路南侧,桩号为K22+512.7,全长10.996km,高架桥梁长度10737m/6 座,道路等级: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100km/h(高架主线),路基宽度27米;80km/h地面辅道。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本项目全线为高架桥梁,桥梁宽度27米,不涉及互通枢纽工程和地面道路改造工程等。 图1 线路走向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沿线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对象,主要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1,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表1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表2 水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污染因子 (1)工艺流程 高架桥施工作业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高架桥工程施工作业 (2)污染因子 根据工艺流程分析,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 ①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气等。 ②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施工生产废水(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砼拌合系统冲洗废水、预制场废水、泥浆废水)。 ③噪声:主要为施工噪声。 ④固废:主要为工程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污染因子 废气:运行期本工程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道路行驶车辆排放的废气,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和CO。 废水:本工程沿线不设收费站及管理站等,因此无生活污水。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路面和桥面的初期雨水。 噪声:公路投入营运后,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 固废:主要由路面、桥面清扫和维修时产生,量较少,不作定量计算。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噪声: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评价区域内的敏感点均为村庄,这些敏感点将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为减轻敏感点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内各类施工机械噪声昼间50m外能满足70dB要求。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对施工场地周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搅拌扬尘、车辆扬尘)、沥青烟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③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泥浆水经过相应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基坑废水及淤泥干化场排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不能回用的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排。 ④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迁建筑材料全部社会化利用,淤泥和表土运至周边开发建设项目用于绿化覆土,其余弃方根据水保方案清运综合利用。弃渣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⑤生态影响: 对植物的影响:工程涉及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永久性占地对评价区内的自然植被的破坏是长期的,不可恢复的,从现场调查的结果分析,主要是公路用地。本工程临时占地主要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等,相对来说,占地面积较小。且临时占地主要为耕地,以人工种植为主,因此破坏较小。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逐步恢复植被。总体而言,工程占地造成的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将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损失的面积相对于整个区域来说是极少量的,而公路绿化又将弥补相当的生物量,因此,公路破坏的植被不会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中,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挥洒的石灰和水泥,会对周围植物的生长带来直接的影响。这些尘土降落到植物的叶面上,会堵塞毛孔,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从而使之生长减缓甚至死去。石灰和水泥若被雨水冲刷渗入地下,会导致土壤板结,影响植物根系对水分和矿物质的吸收。另外,原材料的堆放、沥青和车辆漏油,还会污染土壤,从而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虽然说随着施工的结束不再产生扬尘,情况会有所好转,但是这些影响并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得到解决,它们的影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原材料和废弃料的处理,对于运输车辆,要尽量走固定路线,将影响减到最小。 对动物的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缩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割断了部分陆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迁移途径、觅食范围,从而对动物的生存产生一定的影响。因公路新建区域主要为农田,评价区内有许多动物的替代生境,动物很容易找到栖息场所。同时随着施工的结束,植被的逐渐恢复,部分种类可回到原处。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影响只局限在施工区域,范围较小,由于工程整个施工区的环境与施工区以外的环境十分相似,施工区内的野生动物很低容易找到新的栖息地,对区内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但施工区的野生动物密度会明显下降。因此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提出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气: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随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逐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步减小。 ②废水:本工程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一般而言,道路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其直接入河不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③固体废弃物:营运期公路沿线卫生纳入当地环卫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噪声:根据环评对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预测结果,营运期部分敏感点超标,须采取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在采取措施后,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可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和《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须最大限度采取主动隔声降噪措施,维持声环境质量、维护居民环境权益。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措施后,敏感点室内昼、夜间声级可满足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要求。 ⑤生态影响:道路阻隔使野生动物的正常的交流和觅食受到影响,特别是枯水季公路可能切断路两侧动物的饮水路径,因此横向动物通道是两栖类、爬行类、地栖性鸟类和哺乳类穿越公路唯一可行办法,也是缓解公路阻隔效应切实可行的方法。 本项目所在地自然生态环境一般,人类活动较为频繁,本项目新建道路以高架为主,基本上可以满足公路两侧动物通行要求,不会对野生动物产生阻隔效应,同时对野生动物生境整体性起到保护作用。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根据分析,本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如下表3。 表3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南湖区科技大道至海盐县盐于公路段改建工程(一期)(K11+517.035~K22+512.7)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和《海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工程符合工程沿线涉及“三线一单”中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嘉兴市交通网络的完善、区域经济的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在建设和运营中,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有关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将其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经本环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索取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简本索取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浙江嘉兴环发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嘉兴市文桥路505号)获取。 2、索取时间: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工,0573-82850256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起止时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6日。 3、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八、建设单位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16739960 九、项目审批单位 1、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3、电话:0573-82319756 十、环评单位 1、单位名称:浙江嘉兴环发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人:高工 3、联系方式:0573-82850256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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