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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柳渊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批零碳园区,推动我市碳市场建设及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各部门积极协同推动我市碳市场及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针对“加快零碳园区建设探索示范性项目”方面

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获省级减污降碳试点26个(城市7个,园区19个),实现省级试点县(市、区)全覆盖,嘉兴市和乍浦经济开发区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获评省级标杆项目72个,数量列全省第一。下一步,待浙江省零碳园区建设技术指南出台后,发改部门将牵头指导符合零碳园区建设要求的园区积极争创。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将探索制订嘉兴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减污降碳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及减污降碳项目申报指南,规范减污降碳协同项目绩效核算与申报,打造一批兼具先进性、科学性、代表性的示范性项目。

二、针对“推动碳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机制”方面

自2021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持续提升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水平,发电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度碳市场配额履约率保持100%。2023年,我市获浙江省碳普惠交易试点,在全省率先建成碳普惠交易应用平台,成立碳普惠交易运营管理中心和碳普惠核证中心,发布《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等一揽子政策制度,实现市级碳普惠市场稳步运行。截至目前,已备案28个碳普惠方法学,列全省第一,完成8笔碳普惠减排量交易,累计交易2577吨二氧化碳,其中2笔实现碳普惠交易与生态损害“买碳”赔偿结合,形成闭环,通过捐赠碳普惠减排量的方式抵消活动(会议)碳排放,实现秀洲、平湖两会等大型活动的“碳中和”。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嘉兴碳普惠市场与浙江省碳普惠市场的有效衔接,推动市级方法学和核证减排量纳入浙江省碳普惠市场,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方法学互认机制。

三、针对“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统一标准”方面

率先在光伏领域开展碳足迹管理创新实践,通过构建本地化、精细化的生命周期数据清单,全面覆盖光伏电池、组件、辅材生产等关键环节,形成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数据库。结合我市区域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在建筑装配领域实施碳足迹试点工作。编制契合产业需求的团体标准,包括《泵组碳足迹核算与碳标签评价规范》《装配式构件碳足迹核算与碳标签评价标准》等。下一步,谋划开展嘉兴市其他特色产业链的碳足迹核算体系和区域特色因子库建设,发布嘉兴市碳足迹一站式服务平台,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全面提升我市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应对能力。

四、针对“推动碳标识认证制度提升绿色消费认知”方面

一方面,编制团体标准《零碳实验室的评价规范》,实施嘉兴安大实验室改造工作,完成《零碳实验室分级认证实施规则》备案;2025年4月9日,嘉兴市嘉安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全国首张“零碳实验室”认证证书。另一方面,持续扩大绿色认证产品供给,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产品认证企业数量;2024年新增加绿色产品认证获证组织55家,取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73张。下一步,我市将深化支持企业开展“双碳”认证,推动建立产品碳标识统一规范。

五、针对“加大政策支持与引导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

出台《嘉兴市经济开发区质效提升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全市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进绿色工厂建设,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加快绿色化技术改造,实施一批能源梯级利用、中水回用、清洁能源替代利用项目。编制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指南,引导企业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加快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优化升级。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节能、节水、降碳技术改造类项目和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荣誉类项目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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