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污染防治>建议提案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6-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陆伟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嘉兴市焚烧灰渣与工程渣土协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工程渣土占我市固体废物总量一半以上,焚烧灰渣也占我市一般工业固废总量一半以上,二者的处置利用是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市聚焦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提升各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工程渣土和焚烧灰渣的综合利用。

一、针对“技术创新与标准制定”方面

一是设立社会发展科技专项。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今年将《退役光伏组件中稀贵金属资源的“矿浆电解”梯次回收关键技术研究》《交通领域固废基低碳材料应用研究》等项目列入市级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二是推动固废利用技术创新。联合清华长三院、嘉兴大学等科研院校,开展建筑渣土和焚烧灰渣应用于路基填筑、再生建材、植被复垦等技术研究。市铁投集团开展“无废市域铁路”项目研究,利用废弃工程渣土协同焚烧灰渣等大宗固废,开展焚烧灰渣应用于铁路盾尾注浆等环节,以及弃土改良用作铁路路基填筑材料等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三是不断加大入企帮扶力度。发挥标准化专家服务团和国际标准专家工作室作用,为企业参与制修订等标准化活动提供培训、咨询和指导。研制《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垃圾分拣技术规范》等10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核心标准,明确不同材料的回收利用途径。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方向,继续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要求的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逐步优化市级科技政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创新主体做好关键技术攻关。

二、针对“成本控制与产业扶持”方面

一是引导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发布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整,每年发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参考性意见。二是培育固废综合利用标杆领跑企业。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获评全省首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推动惠禾源“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100%资源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项目”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三是加强相关企业扶持力度。指导企业完善用地审批、环评、节能审查等前期手续,提升项目成熟度,确保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申报条件,其中桐乡市同德新型墙体材料技改项目获批中央预算资金1050万元;南湖区昌达建筑装配式绿色智慧建筑项目已推送国家申报设备更新超长期国债资金,资金需求3450万元。此外,秀鸿资源再生利用和禾城再生资源项目获批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试点专项资金1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保障力度,指导相关项目申报“811”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和“两重两新”项目等专项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相关金融产品,加大对固废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三、针对“市场推广与品牌建设”方面

一是推动“无废载体”集成发展。遴选市内典型主体开展建设探索,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参与“无废城市”、“无废细胞”案例评选,鸿翔集团已入选全省首批“无废集团”培育名单。二是开展典型经验推广。2024年6个“无废城市”案例获“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5个典型案例入选省“无废之窗”。中华环保联合会2024年在桐乡召开“无废城市”建设交流会,全国共计400余位嘉宾共同围绕新技术装备推广利用、协同综合利用解决方案进行交流。三是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品牌建设。海宁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目前已拥有自主研发专利65项,资源化利用品种20余个。同时,在海宁市开展推广使用厂拌石灰土试点,为全市推广渣土资源化利用探索了新路径。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宣贯,广泛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基本知识以及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争取公众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四、针对“完善政策与加强监管”方面

一是完善支持政策。出台《嘉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县区全覆盖,鼓励包括渣土在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作纳入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五年专项规划,通过规划衔接,强化建固废处理与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等政策的协同联动。编制《嘉兴市近期工程弃土产消平衡方案(2024-2026年)》,保障重点项目弃土消纳。二是强化各部门协同。编制《嘉兴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打通建筑垃圾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的各个环节。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托“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全面推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一网通办”,依法执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和运输路线报备审批制度,全面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确保建筑垃圾移出信息、运输信息、接受信息准确可溯可查。下一步,我市将认真研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定期公布本地合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名录及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名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