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污染防治>内设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机构职能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

协调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拟订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织协调工作。

指导整改落实工作。

承办党政负责人约谈、责任追究案件移送等有关事项。

公开电话0573—82159891
传    真0573—82159874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30(冬令时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夏令时法定工作日)
负 责 人林振明
办公地址嘉兴市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
邮    编31400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