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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荐市级环境应急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单位:

嘉兴市环境应急专家2015年—2020年度任期已满,对照《浙江省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市征集2020年—2025年度环境应急专家,请各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1)积极向我局推荐业务能力强、学术作风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我市环境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未列入有关单位名单的院校、科研院所、工业企业、环保服务公司也可以直接向我局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承担的主要工作

市级环境应急专家可以受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指导;对环境应急政策、法规、预案的编制进行专业评审;参加环境应急交流、研讨、培训;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二、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长期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化工及其相关专业领域工作。

(二)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具有现场处置和一定管理经验。

(三)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

(四) 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在嘉兴地区有常驻工作场所(省特约专家除外),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推荐单位在征求被推荐人同意后填写《嘉兴市市级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盖章件邮寄至嘉兴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控与事故调查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马中宝     电话:13750792728

                  邮箱:2109995176@qq.com

邮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号204室

 


附件1:各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2:嘉兴市市级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

 

2020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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