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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2021-00024 文号: 嘉发改〔2021〕237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11-1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图解《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本级“十四五”时期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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