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MB1573935T/2024-00012 | 文号: | 嘉环发〔2024〕57号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30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FC64-2024-0004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环发〔2024〕5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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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我局对 2024年 11 月 30 日前制定的 20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20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 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 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嘉环发〔2024〕57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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