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400MB1573935T/2024-00012 文号: 嘉环发〔2024〕57号
发布机构: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2-3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64-2024-000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环发〔2024〕57 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解读>>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我局对 2024年 11 月 30 日前制定的 20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20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 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 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 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嘉环发〔2024〕57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关于我们|隐私说明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电话:0573-82532725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 建议IE7.0以上,1024×768浏览效果最佳 浙ICP备2022025713号 网站标识码:330400001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909号